1979年10月的一天,在解放军二炮服役的张友亮满心欢喜,因为他得到了一次外出执行任务的机会。
二炮作为解放军的隐秘部队,经常驻守在一些比较偏僻的地方,所以有着外出执行任务的机会,就意味着能到大城市走一走,看一看。

可就在张友亮乘坐火车抵达石家庄,下车准备继续转车的时候,行走在站台上的张友亮猛然惊觉,自己的人造革背提两用包忘带了,现在还在即将驶离的火车座位上。
背包里除了张友亮多年积攒下来的人民币和粮票以外,还有一件足以危害到社会安全的东西,那就是执行任务过程中随身携带的54式手枪!

54式手枪
张友亮心急如焚的返回火车车厢,祈祷着自己的包还在座位上,可最终让他最不愿接受的事情还是出现了,他的包,以及包里的枪都已经不知所踪。
那么,这起“丢枪大案”是怎么处理的?张友亮的命运又受到怎样的影响?

一 、案发经过
事发时间是在1979年的10月16日,这件事在后来也被称之为“10.16军人枪支失窃案”,张友亮乘坐的是第62次列车硬座,座位是五号车厢109号。
始发站是湖南省怀化,最终目的地是太原,期间需要在石家庄换乘,手枪被偷的过程就发生在换乘中。

当时只顾着四处观瞧的张友亮,已经忘记了自己随身携带枪支的事情,只觉得毕竟穿着军装,社会上肯定没有歹徒敢上来抢枪,因此上一时间掉以轻心。
在站台上发现自己的人造革背包还在车上以后,张友亮瞬间就被吓出了一身冷汗,然后奔跑着返回要驶离的火车车厢。

可在自己原本乘坐的座位上,属于自己的背包已经消失不见了,里面除了四百元人民币和一百斤的粮票以外,就是一支五四式手枪和二十发子弹。
在火车上发现自己的东西丢失了,张友亮第一时间就是询问邻座的乘客,有没有看到自己的包被什么人拿走了。

被询问的乘客名为许艾国,她告知张友亮,在他离开以后,原本旁边另一位回家探亲的军人也下了车,许艾国在这个时候就发现了张友亮的包忘记拿了,准备带着包下车去找张友亮。
可就在这个时候,附近113号座位上的乘客声称自己到站了,可以顺道带给张友亮,因为这几个人在火车上都有过聊天,所以没有人阻拦。

也是等到张友亮上车寻找皮革包的时候,许艾国才得知“113号”乘客并没有将包还给张友亮,张友亮心想其中差错就是两种可能。
第一种是“113号”乘客下车以后,真的准备将包还给自己,只是因为一些原因两人并没有碰面,所以此人将包代为保管了。
要是这种情况,一般人都会在站台上滞留片刻,即便真的找不到自己,也会将东西交给车站工作人员处理。

如果没有出现这种情况,那就是“113号”有意用这种借口来将东西占为己有,如果只是钱财还是小事,可那把手枪一旦被拿走,再出现差错,就不是小事了。
张友亮与许艾国告别以后,立刻跑到站台上寻找“113号”乘客,可车站的茫茫人海中并未有人将皮包归还给自己。

二 、选择报警
到后来向车站的工作人员询问,前来寄存的失物里也没有自己的皮革包,到这一刻,张友亮已经确定皮革包是被“113号”乘客偷偷拿走了。
事情发展到这一刻,已经不是张友亮所能控制的,他最后选择了向铁路公安报警,向警察寻求帮助。

尽管此时张友亮已经明白,经过警察找寻,即便枪找回来了,自己也难逃被追究的责任,但已经没有犹豫的余地可言。
警方得知军枪失窃以后,第一时间通知了张友亮所在单位,第二炮兵保卫部火速派人到车站,与北京铁路公安局共同组建“10.16专案组”,开始破案。

整个案情的逻辑并不复杂,并且通过许艾国这个重要人证的口述信息,已经能够确定就是“113”号乘客拿的东西,只要找到这个人就能解决问题。
可案件难点就在于当时的铁路还没有现在这么严格的人员信息审核,我们现在都知道的火车票实名制是在2010以后才推行的。

1979年的火车上,是真正意义的“鱼龙混杂”,有一些犯罪被通缉的罪犯,只要通过黄牛拿票,也可以上车。
因此上“10.16专案”的难点不是确定枪怎么丢的,而是如何找到“113号”乘客,就当时的环境而言,如果没有准确信息做线索,找人一事难如登天。

案件开始侦办以后,专案组成员就开始针对许艾国来询问“113号”乘客的相关信息,因为两人在火车上有过聊天。
最后经过整理,警方将“113号”乘客的大致信息汇总在一起,是一个身高在一米八,四十多岁,随身带着工具包的中年男子。
并且他曾对邻座的乘客介绍过自己的一部分信息,那就是在常德地区工作了二十多年,是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,要从常德到北京去,所以才上了这趟火车。

警方根据这点信息给出一个判断,那就是“113号”乘客拿走皮革包应当是临时起意,他本人有着稳定工作,不是什么作奸犯科的犯罪分子。
没有名字,没有地址,仅是这么一点笼统的信息,想要在“113号”乘客的终点站北京找到他,简直就是大海捞针。

三、 侦破过程
这时办案警方注意到了许艾国讲到的一个重点,那就是“113号”乘客随身带着工具包,因此判断他应该是电工一类的工作。
由此为突破口,北京警方将案发这段时间里,包括铁道、电力等部门需要到北京工作的进城人员全部排查了一遍。

前后经过调查询问的人员很多,但没有一个人符合许艾国印象里的“113号”乘客画像,案件拖了两个月时间都没有侦破。
这个时候,警方就把注意力放到了“113号”乘客的始发站常德,相比于北京,常德地区在当时能排上号的部门是可以数过来的。

办案方向转变以后,摸排可疑人员的空间就小了很多,在一段时间以后,协助调查的常德石门铁路部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。
那就是在十月中旬的时候,石门县火车站第四铁路工程部有过一个人被调往北京工作,名为刘海洲,不过因为户口和关系没有转到北京,在北京是没有他的人事关系的。
专案组立刻找到刘海洲单位的时候,已经隐约觉得此人就是拿走张友亮皮革包的“113号”乘客。

这其中一个很关键的判断原因,就是在刘海洲出差的车票报销单上写的是16号前两天,可根据对他同事的询问。
刘海洲出发日期与此不符合,而报销单是他自己填的,也不算什么大事,所有就没人甄别其中真伪。

因为害怕刘海洲拒不交代,专案组还特意将张友亮和许艾国叫到他面前对峙,结果刘海洲只是简单的对视一眼,就将自己干的事全部交代了。
根据刘海洲所说,自己当时也是见财起意,并没有意识到张友亮的皮革包里有枪,事发之后,因为害怕被找到,所以将要报销的乘车日期提前了。

至于皮革包里的手枪和钱,刘海洲害怕麻烦就没敢动,最后人赃俱获,“10.16军人枪支失窃案”成功告破。
虽然张友亮丢枪一事没有造成太大的恶果,但对于此次失职是不可原谅的,张友亮回去后没多久就退伍了,刘海洲也被单位处分。

参考资料:
1.个人图书馆:铁路警方千里寻枪,1979年62次列车10.16军人枪支失窃案侦破始末

2.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察教研室:《刑事侦察案例选编》
